本报北京3月16日电今天从农业部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,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人体健康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农业部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日前联合发布三个公告,严防疯牛病传入我国。
公告要求,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发生疯牛病的国家或地区进口牛、牛胚胎、牛精液、牛肉类产品其制品、反刍动物源性饲料;禁止从欧盟成员国进口动物源性饲料产品;禁止从欧盟成员国进口牛、牛胚胎、牛精液、牛肉类产品及其制品。
继英国发生口蹄疫后,近日法国、阿根廷、沙特阿拉伯和印度也相继发生了口蹄疫。为此,公告禁止直接或间接从法国、阿根廷、沙特阿拉伯、印度输入偶蹄动物及其产品;已运抵口岸的来自法国、阿根廷、沙特阿拉伯、印度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一律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;禁止邮寄或旅客携带来自法国、阿根廷、沙特阿拉伯、印度的偶蹄动物产品进境,一经发现,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;对途经我国或在我国停留的国际航行船舶、飞机和车辆等,如发现有来自法国、阿根廷、沙特阿拉伯、印度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,一律作封存处理;对上述运输工具上的动植物性废弃物、泔水等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作无害化处理,不得擅自抛弃。